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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居人群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政策

海南省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社保服务中心 · 2026-05-07
政策工具: K1 · 文档类型: 政策措施 · 效力: P-强
L-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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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级别
L-省级
效力等级
P-强
P-强
工具类型
K1
文档类型
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6-05-07
生效日期
2026-05-01
数据来源已验证 置信度 A 验证时间: 2026-05-30 · 验证人: Qoder

🏷️ 标签

异地就医 医保结算 长期护理保险 医疗旅居

🎯 适用对象

👤 OBJ-个人 📌 OBJ-医疗机构

📋 政策内容

鼓励省外长期居住我省的旅居人群(除退休职工外)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依托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医疗旅居产业。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依托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诊疗、健康监测、用药指导等服务。为旅居参保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 备注

来源海南省政府官网《关于推动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条

🔗 政策原文

来源链接
来源置信度: 高 | 文档名称: 琼府办〔202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