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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修订)

上海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25-12-31
政策工具: K2 · 文档类型: 政策措施 · 效力: P-强
L-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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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级别
L-市级
效力等级
P-强
P-强
工具类型
K2
文档类型
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2026-01-01
数据来源已验证 置信度 A 验证时间: 2026-06-04 · 验证人: Qoder

🏷️ 标签

长护险 异地结算 长三角延伸 失能老人

🎯 适用对象

👤 OBJ-个人 🏢 OBJ-企业

📋 政策内容

第二十三条明确:积极探索本市老年人入住长三角区域养老机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延伸结算试点,为失能老年人选择异地养老提供支持。已公布15家长三角区域养老机构作为长护险费用延伸结算试点机构。

📝 备注

异地长护险结算最关键的实质性政策突破,已落地15家试点机构。经核查。置信度:A

🔗 政策原文

来源链接
来源置信度: 高 | 文档名称: 沪府办规〔2025〕19号